各位老师:
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,根据教务处《关于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1.统一考试由教务处安排考试时间地点(统一考试课程已单独通知到任课教师),老师可自行在教务系统中查看。
2.分散考试考核时间由任课老师自行与员工商量决定,报教学办,由教学办统一安排考试地点。
3.分散考试建议优先安排在16周随堂考,但需要另外组织补课,确保教学周完整。也可安排在17-18周,时间建议与上课时间一致,避免员工考试时间冲突。
4.分散考试时间请各位老师填写《2023-2024-1期末考试安排统计表》(附件1),并于12月11日之前发送至教学办。
二、组织工作
1.任课老师完成出卷后需将试卷发送至教研室审核,教研室审核完成后,统一发至教学办,由教学办送至文印室打印、封卷。
2.请任课老师于12月18日之前完成出卷并发送至教研室审核。
三、监考工作
1.统一考试:监考由教学办在教务系统上上报,任课老师担任主监考,教师可在教务系统上查询监考安排。
2.分散考试:一般由任课老师担任主监考,副监考可由任课老师指定并上报至教学办,也可由教学办统一安排。
其他未尽事项皆按照学校教务处通知进行,请老师们仔细阅读通知,如有疑问,请与教学办联系。
yl23455永利教学办 2023年12月1日